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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产业处 | 作者:admin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13-12-12 | 【 字体:    

    为做好2011年度我院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固定资产决算编报工作,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11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的通知》(农办财[2011]164号)转发给你们(《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1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的通知〉的通知》已转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编制范围包括院属和院属各单位所办的国有全资及国有控股企业。

    二、企业要以真实的交易事项、完整的账簿记录为依据,在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和损益、正确结转损益、依法进行年终审计等工作的基础上,完整、真实、准确填报相关报表,并按规定认真组织好录入、审核、报送等工作。

    三、各单位须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企业会计决算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中介机构对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还应同时分别提交对审计报告相关内容提出的账务处理或账务调整意见或者报表编制的有关情况和意见。

    四、报表编制要求

    请各单位详细阅读201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决算编报要求(附件1)、2011年度固定资产决算编报说明(附件2)、2011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编写要求(附件3),并按照要求认真填报。

固定资产投资决算培训课件请从农业部国有资产管理网(网址: 202.127.45.201)下载。

    五、报送资料

    各单位以正式文件将审核无误的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审计报告一式一份报送财务局产业发展处,报表及编制说明以A3纸打印,电子数据同时发送至chanyechu2009@126.com

    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企业财务决算编制说明电子文档应粘贴在软件任务栏最后面的“附件信息表”里面,随决算数据一同传出上报。

    六、报送时间和地点

    院本级、后勤中心、信息所、作科所、蔬菜所请于2012年2月20日报送。

    蜜蜂所、畜牧所、植保所、研究生院、生物所、环发所、出版社、果树所、麻类所、郑果所请于2012年2月21日报送。

    棉花所、环保所、水稻所、南农机、茶叶所、油料所、沼气所请于2012年2月22日报送。

    草原所、特产所、哈兽医、兰兽医、兰牧药、上海所、灌溉所以及其他需要报送企业财务决算的单位于2012年2月23日报送。

    报送地点:嘉苑饭店(地址:海淀区西直门外大柳树路6号,电话62272288)

    决算会议期间食宿自理。

    联系人:漆谦益   刘洁   

    电话:82105659   82105592     邮箱:chanyechu2009 @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