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中国农业科学院院属单位土地和房屋类资产情况调查统计表》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全院土地和房屋类资产的管理,及时掌握院属各单位土地和房屋类资产占有和使用状况,现将《中国农业学院院属单位土地和房屋类资产情况调查统计表》发给你们,请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核实填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土地和房屋类资产填报分类标准
按照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 14885-2010)”进行填报。
二、填报要求。土地类按照谁拥有土地使用权谁填报;房产类按照谁使用谁填报。
(一)土地类
1.本单位占有、使用并拥有土地使用权(无论是否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由土地使用权人单位填报“表一、单位土地”;
2.院属各单位以单位名义租用5年以上,双方签有正式租赁合同的土地填报“表二、租用土地”;
(二)房产类
1.本单位已使用并登记固定资产或尚未办理竣工验收等未登记固定资产的房屋类资产填报“表三、单位房屋类资产”;
2.遇有多单位共用房屋时,由主要使用管理单位填报并就其它使用单位、面积情况等予以说明。
三、其他事项
1.院属各单位下属企业拥有的土地和房屋类资产不计入本统计范围之内。
2.院属各单位将已办理的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测绘图;租用土地租赁合同;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分别依序复印并装订成册报院备查。
3.填报数据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各单位上报材料(需正式行文)和填报的《中国农业学院土地和房屋情况调查统计表》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guozi@mail.caas.net.cn ),于2012年4月25日前报送财务局。
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李 强
联系电话:(010)82109447
附件:1. 土地调查统计表.xls
2. 房屋调查统计表.xls
201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