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近期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
院机关各部门:
时近年底,根据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和《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精神,特就近期预算执行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应按计划抓紧各项工作的执行力度,按工作进度做好经费报销的相关工作。
二、各部门应将中央纪委的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一位职工,切实做到严肃财经纪律,不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贺年片、挂历、台历、工作日历本(册)、明信片;不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并做到不转嫁摊派相关费用。
三、请各部门深入落实八项规定,明确责任,做好近期预算执行的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