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院属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农办科[2009]63号)规定,我院近期组织开展2014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启动实施,进入试点探索期。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应围绕科技创新工程的总体要求,立项符合院学科体系布局,开展前瞻性、储备性、孵化性的基础研究、前沿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为争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奠定基础。管理科学类研究应围绕科技创新工程管理需要,开展运行机制创新和绩效管理研究。
二、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立项项目须符合财政部《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06]288号)、《农业部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农办科[2009]63号)规定。
三、各非营利研究所应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办法和本单位制订的实施细则,抓紧组织开展2014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工作,按第一条要求立项。全所整体立项评审情况按规定上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院本级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经费项目由院机关部门、拟转企研究所和农业事业单位申请承担,每单位最多申请2项。申请项目须符合院本级相关办法规定,研究内容符合第一条要求。
五、院本级的评审立项将与院本级2013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预算执行进度挂钩。
六、申请院本级项目的单位请于2013年11月4日前将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文本一式24份报至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工作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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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