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有关通知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事宜的通知”(农科院财【2009】352号)要求,我院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完成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工作,各单位在使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北京久其公司对部分问题进行了修改(软件升级说明见附件一)。同时,设置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处置参数,各单位可根据资产处置权限进行资产处置(资产处置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李 强(资产管理处) 010-82109447
高 伟(北京久其公司支持人员) 13581530642
附件二:农科院资产处置操作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