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中国农业科学院(本级)2011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助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按照财政部《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09〕288号)、农业部《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农办科〔2009〕63号)和我院《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中国农业科学院院本级实施细则》(农科院财〔2007〕356号)的有关要求,中国农业科学院(本级)2011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助项目已经“中国农业科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学术委员”评审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共计34个项目获得资助,资助总额度为383.4万元,详见《中国农业科学院(本级)2011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助项目清单》(以下简称“《项目清单》”,附件1)。
现就院本级2011年度《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附件2)签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清单》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内容认真填写《任务书》,项目执行期限不超过2011年12月31日。
二、《任务书》中的《经费预算表》为经费使用依据,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合理安排预算。经费支出范围详见《中国农业科学院院本级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报销规定》(农科办财〔2007〕147号)。
三、《任务书》正式签订后作为项目执行、经费使用和项目验收的依据,请相关部门和人员妥善保存。
四、按照预算执行管理相关规定,为加快预算执行,请填列《中国农业科学院(本级)2011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信息及预算执行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3),并按期执行。
五、请于2010年12月8日下班前将签字盖章齐全的纸质文本《任务书》一式五份、《计划表》一式一份报院财务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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