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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09-2010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资产管理处 | 作者:admin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13-12-12 | 【 字体: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2010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0〕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9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工作有关事项
  (一)2009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年报统计系统、指标体系、编报内容与2008年年报相同,各单位应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中国农业科学院2009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说明》(详见附件2),准确理解和掌握各项统计指标的内涵、填报方法和口径,以实际数据为依据,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2009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的程序编报01-10表。
  (二)各单位请于2月1日前将文字版报表及分析报告一式2份正式行文报院,并同时将电子版数据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二、2010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工作有关事项
  (一)2010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通过“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编报,采用实时录入“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基础数据”方式,录入依据为采购合同,无法取得采购合同的,依据发票和验收单等其他购销凭证。
  (二)2010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分为季报和年报。各单位应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软件安装程序进行填报,季报于每个季度结束后5日内,年报于年度结束后12日内将文字版报表及分析报告一式2份正式行文报院,并同时将电子版数据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工作要求
  (一)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是政府采购工作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也是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的需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由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注意相互协调,共同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上报任务。
  (二)各单位应认真对统计数据进行对比和原因分析,准确反映政府采购活动的当前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发展趋势,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 系 人:院财务局 寇丽梅
  联系电话:010-82105596
  传 真:010-82105661
  电子邮箱:guozi@mail.caas.net.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办公楼655房间
  邮 编:100081


附件: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2010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0]5号)
   2. 中国农业科学院2009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说明(点击下载)
   3. 中国农业科学院2009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操作说明(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