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09年度院本级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申请书的通知
根据《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06〕288号)、《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中国农业科学院院本级实施细则》(农科院财〔2007〕35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保证2009年度院本级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过初步遴选,现就2009年度院本级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申请书填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请项目和申请人必须符合《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申请人应按照《实施细则》要求,认真填写《中国农业科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电子版下载地址:http://www.caas.net.cn/caas/ProjectFinance),并于2008年10月24日下班前将签字盖章齐全的纸质文本一式17份报院专项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项目执行期限
项目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资助额度
申请人应根据项目研究实际需要和年度内预计可完成工作量适当调整申请额度,并且合理安排预算,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预算执行又好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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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农业科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