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农办财[2008]71号)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农科院财[2008]146号)精神,在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的基础上,对下一阶段我院的整改提高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及时部署,明确要求,切实改进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要以制定整改措施为契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为建立依法采购的长效机制夯实基础。
二、8月1日起我院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进入整改提高阶段。各单位应针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暴露出的问题,结合重点检查意见,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和方法步骤,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整改阶段工作小结8月18日前一式3份正式行文报院,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对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将督促其重新整改。整改提高工作结束后,院财务局和监察与审计局将按照农业部财务司要求,组织开展验收总结工作。
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院财务局资产管理处(联系人:寇丽梅;联系电话:82105596;电子邮箱:koulm@caas.net.cn)和监察与审计局监察处(联系人:王琤;联系电话:82109488;电子邮箱:jsj@caas.net.cn)联系。
二〇〇八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