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6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按照《农业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暂行规定》(农财发[2001]12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核定下达2006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的通知》(农办财[2006]40号)要求,参照你单位2005年度保值增值工作完成情况及2006年工作实际,现核定你单位2006年度国有资产增值率为 %。相关要求如下:
一、《中国农业科学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书(2006年度)》一式2份签字盖章,一份单位留存,另一份请于9月28日前正式行文报送中国农业科学院。
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成情况,是单位法人代表和领导班子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和资产处置申报审批制度,切实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考核指标。
三、在考核年度终了后2个月之内,2007年2月28日前,将2006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成情况上报中国农业科学院。填报要求如下:
(一)上报文件需有:正式行文、《2006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计算表》和《报表说明》。《报表说明》需对报表中各项金额数字以及调整因素逐一做出解释。《2006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计算表》可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网站计划财务局主页“重要通知”栏下载。
(二)《2006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计算表》和《报表说明》均需加盖研究所红章。
(三)所有文字材料一式2份报送,电子版发送到指定EMAIL地址。
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中国农业科学院计划财务局 李 锋 寇丽梅
联系电话:(010)68919447
传真:(010)68975190
E-mail:guozi@mail.caas.net.cn
附件:中国农业科学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书(2006年度)
2006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计算表(点击下载)
主题词:计财 国有资产 保值增值 通知
抄送:农业部财务司
中国农业科学院办公室 2006年8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