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2015年度修购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的通知
中国农业科学院办公室关于加快2015年度修购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的通知
农科办财﹝2015﹞109号
院属有关单位、院机关有关部门:
根据财政部教科文司《关于组织编制2016-2018年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规划及开展2016年项目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财教便函﹝2015﹞183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编制第四期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规划及开展2016年项目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5〕33号)要求,明确建立修购专项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挂钩制度,扣除因进口产品采购审批涉及的金额外,其余修购专项资金截至6月底预算执行进度仍不足20%的项目单位,原则上暂停申报2016年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精心组织,制定有效可行的措施,切实加快修购专项项目的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
二、各单位对截至5月底和6月底的预算执行情况按项目进行情况说明和原因分析,填报本单位各关键时间节点的预算执行计划(详见附件),随2016年项目申报文件一并报送。其中特别注明已向财政部申报但尚未获批的进口产品采购事项涉及的项目和金额。
三、严格执行预算执行与项目安排挂钩制度,预算执行不达标的单位,暂停申报2016年度修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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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农业科学院2015年度修购项目预算执行计划
中国农业科学院办公室
2015年6月5日